账 号: @jl.gov.cn
密 码:  
  
     
  财政支出类 某高校随意使用专项资金  
 
来  源:
发布时间: 2005-05-09 16:23 字体显示:
 
 

  背景材料

  某高校作为我国“创建一流高校、一流学科”的重点院校,2000年总收入235300万元,其中财政补助收入112700万元,经费总支出165800万元。全校教职工7148人,在校学生24000人。全校设有11个学院、44个系,研究院所37个,研究中心29个,全资公司28个,控股公司及主要参股公司31个。

  财政部1999--2000年拨入“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下称振兴计划)专项资金106404万元,其中:“创建一流高校、一流学科”专项资金90000万元;教育部直接拨入“其他专项”资金16404万元。

  2001年2月,财政部门派出检查组,对该校振兴计划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发现,该校在振兴计划专项资金使用中存在部分资金改变用途、超预算、扩大支出范围等问题。

  违纪事实

  一、违纪事实

  2000年,该校使用振兴计划专项资金存在着立项管理不规范、预算安排不尽合理、基建支出违规操作、人员经费超范围发放等问题,涉及有问题资金6007.22万元。

  (一)立项管理不规范

  1.上报立项预算过粗。该校上报的项目预算按学科建设、校管专项基金、教学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体系、基础设施建设、队伍建设等6部分,而没有按照教育部、财政部《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下称《暂行办法》)规定的“上报项目预算时,应附必要的文字说明,包括:项目名称、目标、具体实施计划、保障设施、资金使用安排等”要求上报。由于预算没有细化,无法核实项目是否调整,更做不到项目调整上报财政部、教育部备案。

  2.项目立项过于分散。截至2000年底,全校共立项2976个,其中:校级项目443个,院系级项目2533个。金额小到几千元,大到修建综合体育中心的上亿元的项目,分布从各院系学科建设到学生团委组织文体活动及附中、附小改造教学环境等,项目名目繁多。

  (二)预算安排不尽合理

  财政部下拨该校振兴计划专项资金9亿元,其中:1999年3亿元,2000年6亿元。分配比重最大的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支出2.27亿元,占总预算的25.22%;学科建设2.25亿元,占总预算的25%;队伍建设支出1.61亿元,占总预算的17.89%,全部为发放岗位津贴;教学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体系支出,包括教学实验室改造、网络中心、计算中心、图书馆等仅占31.89%。这种预算分配很难说明突出了教学和科研建设。

  (三)基建支出违规操作

  振兴计划资金使用支出数额最大、见效最快的为基建支出,振兴计划基建项目达14个,计划总投资3.82亿元,截至2000年底已支出2.4254亿元(包括暂付款1.92亿元)。这些投资使该校的基础建设发生较大变化,但在操作运行和项目安排上存在一定的问题。

  1.基建立项手续不全。该校从实施振兴计划以来,使用专项资金的基本建设项目均未报经国家计委立项批准,而是由教育部认可。

  2.振兴计划专项资金使用随意性大。该校将1997年立项,1998年就开工的总投资为2255万元的两栋学生宿舍楼建设项目,于2000年调整到振兴计划专项支出。该校2000年挪用振兴计划资金1387.22万元,弥补“211’,专项资金缺口,动用振兴计划资金4000万元,支付某化学工业研究院土地拆迁补偿费,联合建设“高新技术和基础科学继续教育基地”。

  3.扩大支出范围。该校在“修缮费”中列支附中、附小等附属单位的支出,其中拨付附中多功能数字化电子阅览室建设拨款100万元,改造附小教学环境拨款20万元,这些支出也超出了“创建一流高校、一流学科”的范围。

  (四)使用专项资金弥补其他资金不足

  使用振兴计划专项资金弥补应由其他经费开支的项目。如该高校信息学院2000年4月动用振兴计划重点项目“高速实验网”经费200万元弥补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缺口;校图书馆使用振兴计划经费300万元归还1997年、1998年等以前年度欠款。

  (五)人员经费发放范围不尽合理

  截至2000年底,该校使用振兴计划经费发放岗位津贴10104万元。在有关部门没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在振兴计划专项资金安排用于人员经费方面存在范围过大、比例过高的问题。

  1.岗位设置范围广。全校正式职工7046人,设置岗位4416个(不包括附中、附小、校医院),全校总人数的65.74%。除各学科院系外,设置岗位的还有图书馆160个、电教中心28个、计算中48个、网络中心33个、学报8个、校机关360个、档案馆13个、后勤83个,共计733个,占设岗数的16.6%。

  2.发放人员经费名目多。除发放岗位津贴外,该校还将1999年1—9月原教学科研津贴244万元转入振兴计划列支,发放骨干人才生活费18万元,支付高级访问学者津贴11万元,引进人才安家费24万元,优秀博士论文奖14万元等,各种名目的人员经费共322万元。

  3.岗位津贴发放比例过高。截至2000年底,该校发放岗位津贴10104万元,占振兴计划专项资金总支出的25.62%,超出了按规定要求的不超过20%的比例。

  4.津贴发放重点不突出。该校岗位津贴设置十档,使用九档。从设岗情况看,属于关键岗位的只有七、八、九档,人数1025人,发放金额4925

  二、违纪特点

  1.专项资金支出范围广,名目繁多。由于振兴计划专项资金金额较大.资金使用范围不明确,重点不突出,使用过程中存在不规范的现象较为普遍,以各种名目开支的范围较广。

  2.主管部门管理偏松,支出随意性大。由于主管部门认识上的偏差,管理缺乏力度,上报预算没有批复,高校各行其是。支出随意性较大,主管部门和学校在资金安排上随意调整项目,扩大支出范围。

  检查思路与方法

  一、吃透“校情”,知己知彼

  该校作为著名院校,学校规模大、院系多、教职员工和学生素质高。以前很少有大规模的财务检查。为能够使检查工作取得成效,检查组深入进行调查研究,搜集有关资料,较快地了解和掌握了校情,熟悉振兴计划专项资金的基本情况,为全面检查打下基础。

  二、抓住重点,有的放矢

  对于该校振兴计划专项资金涉及的项目多、分布范围广、资金量大的特点,检查组选择专项资金支出比例较大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队伍建设支出作为检查的重点。结果发现基建项目中,涉及有问题的资金量大,项目达十几个;队伍建设支出10104万元全部为发放人员岗位津贴,并对发放情况进行了分析论证。

  三、发现问题,穷追不舍

  在检查基建项目中,每个项目逐一现场核实,发现其中有两栋学生宿舍楼列为2000年振兴计划专项,但现场勘察,这两栋宿舍楼已人住学生。经分析,这种基建项目不可能当年施工当年入住。检查组及时同分管人员核实,查找近年的基建资料,最后查实,这两栋楼是1997年立项,1998年开工。1999年竣工投入使用。但该校却于2000年又将这两栋楼调整列入振兴计划的基建项目中,将原有投资支出“置换”成国家财政拨付的专项资金。

  处理结果

  该校存在的上述问题,没有严格执行《暂行办法》第九条“‘振兴计划’专项资金支出按照‘按项核算、专款专用’的原则,主要用于项目实施中所需支出的人员经费、业务费、设备购置费、修缮费和其他费用。各项目单位应按照批准的预算支出范围和标准使用资金,不得突破”的规定。对此,财政部门提出了“规范项目支出范围,合理分配专项资金,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管理,规范专项资金的核算”的建议。该校对提出的问题和建议非常重视,并采取了具体规范管理的措施加以整改。

  违纪动机与原因

  振兴计划专项资金是1999年开始启动的,前期准备工作比较仓促。有关部门对振兴计划专项资金缺乏清晰的概念,即振兴计划资金所达到的目标,“一流高校、一流学科”的标准,要解决的重点问题,以及相关措施缺乏研究和规范,学校对如何使用该项资金没有统筹规划,随意性大。加上资金使用范围不明确,校方认为只要资金用在学校范围内,每一个项目都有助于创建“一流高校、一流学科”。导致重点不突出,对计划项目单位缺乏约束,主管部门和学校在资金安排上随意调整项目,扩大经费支出等问题的发生。

  主管“振兴计划”的部门负责人认为,此专项不需要严格划定使用范围,要给各高校充分自主权,避免像“211”专项资金统得过死的情况。这种认识的偏差导致对资金使用的范围不明确,使用范围五花八门,使用效益不够理想;对各高校上报预算没有具体要求;对上报的预算没有批复,使各高校自行其是;对专项资金没有要求单独上报决算,无法准确掌握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同时,由于管理偏松,主管部门和学校都可随意调整计划,挤占专项,甚至缺乏基建计划管理的约束性。

  教训与启示

  一、专项资金管理亟待加强

  由于“振兴计划”专项资金是先有资金,后立项目,致使有些项目没有充足的科学论证就匆匆立项,个别项目甚至立项两年还未具体实施,造成资金结余。项目实施后,缺乏有效管理,使有些项目进展缓慢;在资金安排上存在“撒胡椒面”的现象。财政专项资金要“按项核算、专款专用”,严格加以管理。尤其对于数额大的专项资金,要制定一套统一完整的管理办法。建立内部监督机制,按预算管理要求编制上报和执行预算。

  二、振兴计划专项资金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势在必行

  财政专项资金存在管理不善、效益低下,一个重要原因是缺少对源头的控制。这次检查发现,振兴计划资金结余数额较大,截至2000年底,该校资金结余2.4亿元(未包括“暂付款“),影响财政资金效益的发挥。因此,要将振兴计划专项资金纳入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的范围之内。这样,一方面避免专项资金结余滞留在项目单位;另一方面减少中间环节,直接拨付到使用单位。

  三、加速实施财政资金的绩效考评

  为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避免资金大量浪费,加强对资金的追踪问效工作。对财政预算安排的项目实施过程及其完成结果进行绩效考评,将项目的考评结果作为今后对项目单位安排项目预算的考核依据。

  

 
 
 
  发 布 人: lxg 附  件: 打 印    关闭窗口  
关键词:
吉林省财政监督局主办(2008)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