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
  财政部
  外交部
  发展和改革委
  教育部
  科技部
  公安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人民银行
  监察部
  民政部
  环境保护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国土资源部
  农业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交通运输部
  铁道部
  水利部
  商务部
  文化部
  卫生部
  人口计生委
  审计署
  国资委
  林业局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工商总局
  质检总局
  广电总局
  旅游局
  银监会
  证监会
  保监会
  其他
当前位置>> 发展和改革委
     
  发改委 国土资源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农业部关于公布第三批限时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城市名单的通知  
 
【颁布日期】 2009-02-20 【文  号】 发改环资[2009]485号 【字体显示】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经贸委(经委),国土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农业厅: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墙体材料革新和推广节能建筑的通知》(国办发[2005]33号)要求,截止2010年底,所有城市城区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以下简称“禁实”)。但由于部分城市人口少,建设规模小,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落后,不具备“禁实”的能力和条件;另有一部分城市已经完成“禁实”任务,不需列入第三批“禁实”名单中。经调整,现将第三批限时“禁实”城市名单印发你们(见附件),请在总结前两批“禁实”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稳步推进第三批“禁实”工作。国家有关部门将适时组织对第二批“禁实”城市检查验收。

  附件:全国限时第三批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城市名单(151个)(略)

 
 
 
  发 布 人: lxg 附  件: 打 印    关闭窗口  
吉林省财政监督局主办(2008) 版权所有
本库法规数据为参考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