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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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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检查工作规则的通知》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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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布日期】 2008-02-15 |
【文 号】 吉财监[2008]64号 |
【字体显示】 大 中 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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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财政局,长白山管委会财审局,各县(市)财政局:
近日,为了进一步规范财政检查行为,财政部下发了《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检查工作规则的通知》(财监[2007]82号,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根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条427号)和《财政检查工作办法》(财政部令第32号)的规定,印发了《财政检查通知书规则》、《财政检查工作底稿规则》、《财政检查询问规则》、《财政检查报告规则》和《财政检查复核规则》。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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